先是,2020年底的華為Mate 40手機發(fā)布會上,余承東脫口而出“遙遙領先”,據(jù)統(tǒng)計,他在整場發(fā)布會中共說了14次“遙遙領先”,這個詞就成為一個網(wǎng)絡熱詞。??
2023年9月,華為破天荒的不開發(fā)布會直接開賣Mate 60系列,并且還實現(xiàn)了國產(chǎn)芯片的替代,讓手機的國產(chǎn)化達到了史上最高,真正的實現(xiàn)“遙遙領先”。
于是“遙遙領先”不斷刷屏。

然鵝截至目前,“遙遙領先”商標已經(jīng)被申請77次。
真正已核準注冊的“遙遙領先”商標只有三十件。
但是占有五分之四已核準注冊的二十四件“遙遙領先”商標,商標所有人指向一家很高端的商店:聯(lián)邦。
太湖縣聯(lián)邦商店(已經(jīng)更名為太湖縣連幫商店),只是商標暫未變更。

聯(lián)邦商店名下核準注冊了二十四件“遙遙領先”商標,堪稱最大贏家。
其中包含了華為的主打產(chǎn)品手機的保護范圍,第9類0907類似群:


華為汽車真的也是遙遙領先:

所以,華為在9月底想起來,還是申請兩個“遙遙領先”商標吧


但是這樣的商標申請,在三四個月以后,必將毫無意外的駁回。
畢竟,在相同類似商品上有相同商標,不駁回天理難容啊
出問題解決問題。
國慶長假結束的第一周,10月10日,華為即對聯(lián)邦商店名下手機電腦所在的第9類、汽車所在的第12類“遙遙領先”商標,分別提出了以三年不使用為由的撤銷(撤三)。


鑒于芯片的技術含量和汽車牌照審批難度,聯(lián)邦商店提交電腦手機汽車上使用“遙遙領先”商標有一定的技術壁壘,當然,商標許可也不是不可以。
所以,華為還由沒有更加穩(wěn)妥的手段打掉聯(lián)邦的“遙遙領先”商標呢?
無效宣告。
根據(jù)《商標法》第四條的“不以使用為目的”可以一試。

比如美格公牛、威威公牛:

聯(lián)邦商店申請的商標含有“公牛”,妥妥的包含馳名商標,符合與他人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情況,也可以說是與知名企業(yè)字號、企業(yè)名稱簡稱或者其他商業(yè)標識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情況~
根據(jù)《商標法》第四十四條一款規(guī)定的“其他不正當手段”,可以一試。

“美格公牛、威威公?!鄙虡?,同樣符合商標申請人申請注冊多件商標,且與他人企業(yè)名稱...等商業(yè)標識構成相同或者近似標志
這么費勁的提出撤銷和無效宣告,直接買過來不香嗎?
香,成本也不高,平均10部手機一個商標,很劃算!
華為公司也不差錢。??

第9類手機電腦上的“遙遙領先”商標:
裸標¥94100,但成交費用=商標款¥94100+服務費¥9410(商標款的10%)+轉讓費 (900)=10萬+
汽車商標稍貴一點。
畢竟論斤稱也比手機重一點不是嗎?

第12類汽車上的“遙遙領先”商標:
裸標¥97700,但成交費用=商標款¥97700+服務費¥9770(商標款的10%)+轉讓費 (900)=10萬+
成本也不高,平均一臺車的錢都用不完,可能還要倒找四個車轱轆~??
悄悄說一句,根據(jù)北京高院的商標行政授權確權案件審理指南,訴爭商標申請人具有兜售商標......等行為的,也可以符合《商標法》第四十四條一款規(guī)定的“其他不正當手段”~
好了不多說,華為,只能幫你到這里了。
?!斑b遙領先”!